各村(社区)委会,镇各部门,各机关企事业单位:
《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已经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24日
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的有关精神,编制《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并予公布,具体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:
一、政府工作报告;
二、编制和修改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总体规划或者专项规划;
三、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;
四、处置重大国有资产,使用重大财政资金,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;
五、涉及公共利益、重大复杂的行政许可或行政复议案件;
六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。
以上目录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立改废进行适当调整。